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园资讯 >> 工作动态 >> 正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护少年的你

2022年07月29日 18:34 孔蒋红 点击:[]

凤凰花开,毕业季来!

为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法制安全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6月29日午,舟山第一小学邀请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郑哲阿姨给六年级毕业班的220余名师生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护少年的你》专题讲座。

郑哲阿姨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过程与修订,其关注的社会突出问题以及亮点,细数了家庭、校方、网络、社会如何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她还带着同学们通过一个四分多钟的短视频,直观地了解了新修订的未保法,借助互动抢答题,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不满十六周岁不得开通网络直播”“平台应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消费打赏”“未经允许手机不能带入课堂”“校园欺凌,学校不得隐瞒”“未成年人入住酒店要加强登记管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有关犯罪记录者禁用”“相关案件,未成年人被害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学校不能占用假期集体补课”“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法律常识。她告诫同学们:青春期是成长中最特殊的阶段,必须要树立法制观念,努力学法懂法;她通过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生动案例,帮助同学们认识到不良行为的危害,了解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并且指导同学们在生活中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的最后,郑哲阿姨还劝勉同学们要做懂感恩的人,与大家分享了一首让人泪目的离别小诗。

本次法制教育讲座既理性又温情,既学知识,又得礼物,精彩纷呈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讲座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今后仍会自觉学习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同学们一生保驾护航!



上一条:加强学科整合 促进多元发展 下一条:舟山一小第十五届科技节获奖名单

关闭

Copyright © 2016-2017 zsdyx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路187号  Email:wjy36@163.com

浙ICP备201700001号